|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5-0101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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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坊镇石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路道路建设项目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石门村、南至石门村、西 至石门村、北至石门村)的土地,面积约2.8216公顷。具 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路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涞发改批字〔2023〕91号),用于涞源县滨湖新区石湖 路道路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28日,由泉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 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 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 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2日。本 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 网址为 “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韩东红 联系电话: (0312)7844566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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