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3-00785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3-10-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预公告 | ||||
|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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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上庄乡中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狮子峪沟黄郊村至中庄村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中庄村、南至中庄村、西至中庄村、北至中庄村和黄郊村)的土地,面积约9.131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涞源县狮子峪沟黄郊村至中庄村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2〕76号),用于涞源县狮子峪沟黄郊村至中庄村河道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3日,由上庄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6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梁晓杰 联系电话:(0312)7361591 涞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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