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10月民生事项办结台账 |
| 单位:涞源县市场监管局 填表日期: 2023年 10月17日 |
| 序号 | 问题来源 | 反映人 | 具体问题 | 办结期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承办人 | 办理结果 |
| 1 | 12345平台 | 匿名 | 2023年8月诉求人花费300元在涞源县徐立新电器安装维修电视,两次维修未修好,要求尽快退款。 | 7日 | 市场监管局 | 秦龙 | 贾志立 |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双方已自行和解,已退款。9月18日电话核实。 |
| 2 | 12345平台 | 刘生生 | 反映人在涞悦大酒店缴纳了217元押金至今未退,希望尽快退还押金。 | 7日 | 市场监管局 | 秦龙 | 马志涛 |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双方已自行和解,已退还。9月7日电话核实。 |
| 3 | 12315平台 | 杜占 | 消费者反映禾润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销售的黑小米执行标准GB/T11766-2008,经查询该产品执行标准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该产品外包装未按产品执行标准标注产品质量等级,违反7718标签通则4.4.44.4规定,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 | 7日 | 市场监管局 | 秦龙 | 邸海涛 | 经我局食品股工作人员调查,禾润销售的黑小米标注的质量等级为合格品,未按执行标准标注一级、二级、三级、属于标签瑕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已要求其责令整改。关于消费者的诉求,我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我局决定终止调解,2023年9月12日出具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并电话告知投诉人。 |
| 4 | 12315平台 | 匿名 | 举报人在凉城美景二期物业饮水机扫码打水,举报人付费了6元,饮水机只出了3元钱的水,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举报人不可以电话联系。 | 15日 | 市场监管局 | 秦龙 | 张小利 | 经我局价格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7日前往该小区物业核查,经核查,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2023年9月7日电话告知举报人。 |
| 5 | 12315平台 | 匿名 | 举报人9月2日在福临加油站加油92汽油,消费者车油箱还有1箱半的油,加油站给消费者加了170元的汽油还差1格油箱不满,消费者的车平时在燃油报警情况下加满油,需要250元左右的油费,消费者车油箱还有一半汽油,又加了170元汽油,还没有加满,称加油枪存在缺斤短两现象,请相关部门查处,举报人配合调查,个人信息保密。 | 15日 | 市场监管局 | 秦龙 | 樊常春 | 经我局计量股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7日前往加油站核查,经核查,检测油品符合计量标准,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2023年9月7日电话告知举报人。 |
| 6 | 12315平台 | 匿名 | 举报人举报果蔬便利店无照经营,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 15日 | 市场监管局 | 刘立川 | 贾合芳 | 经我局泉坊镇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4日前往该店核查,经核查,该店相关资质齐全,举报情况不属实,我局准定不予立案调查,2023年9月5日电话告知举报人 |
| 7 | 12315平台 | 王宇杰 | 消费者2022年11月在星光洗浴充值了100元洗浴卡,2023年9月13日去找商家退掉剩余的钱,商家拒绝。诉求:要求商家退掉卡里的钱。 | 7日 | 市场监管局 | 刘立川 | 孙建忠 | 经我局涞源镇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剩余的60元钱,9月14日电告知投诉人。 |
| 8 | 12315平台 | 杜占 | 投诉人反映冀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海鲜菇营养成分表能量虚标依据国标28050换算公式。蛋白质22.3加上碳水化合物43.2=65.5.乘以17=1113.5.加上脂肪3.4乘以37,等于1239.3.乘以允许误差的120%=1487.16,该产品营养成分表能量1033,很明显,该产品营养成分表能量值虚标,该产品包装杏鲍菇,木耳丝营养成分能量值存在虚假标注问题,违反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生产日期为2023.7.28. | 7日 | 市场监管局 | 侯俊峰 | 邸海涛 | 经我局食品股工作人员调查,海鲜菇、杏鲍菇、木耳丝营养成分标注的能量因印刷错误造成数值错误,属于标签瑕疵,该批产品属于代工生产,已无存货,包装也无剩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已要求其责令整改。关于消费者的诉求,我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我局决定终止调解,2023年9月12日出具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并电话告知投诉人。 |
| 9 | 12315平台 | 匿名 | 举报人反映新昌热电有限公司不按房本的面积收费,是按使用面积收费,单价是按24.2元一平收取,举报人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查处。不联系举报者。 | 15日 | 市场监管局 | 侯俊峰 | 张小利 | 经我局价格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11日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公司根据“涞价费字{2017}11号涞原县物价局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要求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居民供热24.2元/平方米,属天合理收费,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9月11日电话告知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