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4-00978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9-0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 ||||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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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永、高六十、孙小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土地供给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文件要求,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落实“进出平衡”。我县已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按照我局职能,各乡镇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一般耕地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2023年9 月2日
领导签发: 赵彦华 承办人及电话:张媛媛 13513406035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116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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