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13-00071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4-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关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涞源县关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3-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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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关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 公 告 2013年河北省为我县安排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100万元,先期下达资金70万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1、补贴种类 2013年中央补贴机具有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12大类35个小类100个品目的机具。 河北省在中央12大类内增加5个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 2、补贴标准 各类机具的补贴标准为本省域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省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省补贴目录中的机具。 二、补贴对象的确定和购机规定 1、补贴对象的确定 凡在我县境内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个人和各种形式的服务组织均可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但申请人超过计划指标时,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法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 2、购机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3年我县规定单户农民允许同时购买动力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各1台,配套农具不受限制。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种养殖大户不受限制。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须持身份证、村委会证明信(经乡镇政府确认后加盖公章)到农业局农机股报名,并领取《201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报名截止到 2、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补贴对象,并需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局为购机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财政局联合确认后,加盖公章交与购机户,并在村进行公示。购机者可在我省任何一家具有补贴资格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额购机,并索要正式发票。补贴额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可边公示,边购买。 4、农业户统一时间对购机户所购机具进行喷号,购机核实,并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购机户。 5、补贴对象在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农业局提交“两书、一证、一票、一号”(其中,“两书”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一证”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票”为:购机发票,“一号”为:补贴对象个人帐号。)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县农业局受理购机者的申请材料,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结算事项。 7、县财政局对农业局汇总的购机资料进行核实,定期通过购机者帐号将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对象。 详情请咨询农业局农机股,电话:7321776。 特此公告。 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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