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15/2022-00208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2022-10-1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河长制办公室涞源县水利局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 ||||
| 涞源县河长制办公室涞源县水利局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2-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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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河长制办公室 涞源县水利局 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压实责任,严防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发生,我县对有砂河道逐级逐段落实了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简称“四个责任人”),因人员变动现将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进行调整。 县级河长责任人要加强对责任河道采砂管理的督导调度,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对责任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村级河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责任河道巡查制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第一时间予以制止、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维护河道管理秩序。现场监管责任人要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监督采砂企业实施河道治理与采砂,严格落实旁站式监理、车辆计重、视频监控、砂石采运管理单等各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人要认真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依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因换届选举、工作调动、岗位变动等原因发生调整的,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县河长办更新信息。各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涞源县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名单
涞源县河长制办公室 涞源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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