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2-00604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2-09-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0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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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统筹谋划。及时调整充实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项督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府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一)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印发《涞源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明确“谁审批谁负责”。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在现有行政审批时限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三)创新创优政务服务。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推进全程网办专项行动。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部门审批“一窗式”。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综合运用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以及“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实现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完善“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的好差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及时督促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加强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各部门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畅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绿色通道”,健全完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措施保障。 三、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及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优化决策程序。在依法征收等县重点项目实施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召开论证会,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县司法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及时认真办好我局的法律事务,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议。积极应用法制监督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全面实现报备工作电子化。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五、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升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制定实施方案。将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等统一公开,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方面,执法单位基本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2021年县委政法委印发《涞源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坚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项督查。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涞源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设“全创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专题,突出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效,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决策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开设专栏,积极推进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公开。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效果日益显著。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按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与行政审判机关的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实现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继续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均能按规定出庭应诉,切实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基本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所有案件均按法院、复议机关规定的时限提交应诉、复议材料。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学法用法持续推进。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主要领导带头上法治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4•22全国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森林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 九、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责,将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需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仍需强力推进。三是机构改革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升。 十一、2022年工作安排 在2021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基础上,紧盯重点难点,在已完成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履行好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解决监管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适时开展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清职责、整合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做好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普法学法。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及时拟定全县“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提高各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六)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发挥审计监督“利器”作用,防止权力滥用。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七)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各股室队站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违法行政问题较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股室,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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