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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09993/2021-0050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3-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3-21
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
2021年第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1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41日至 2021530日。
抽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登记机关随机抽取20213月31日前登记设立未注销的有关农资销售企业,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执法队:
种子市场销售监督检查;
(二)质检站:
农产品生产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股室监管部门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各股室应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 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股室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股室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人:周利
联系电话:151303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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