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1-0050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1-03-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
| 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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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农业农村系统 2021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1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5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登记机关随机抽取2021年3月31日前登记设立未注销的有关农资销售的企业,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执法队: 种子市场销售监督检查; (二)质检站: 农产品生产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股室监管部门,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各股室应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 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股室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股室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联 系 人:周利 联系电话:1513038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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