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59045934/2021-00413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21-02-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 ||||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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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面对各种促销手段繁多的情况,易导致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要注意按需购买、理性消费,在购物、用餐、旅游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现象,警惕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等行为。在办理健身、美容卡或预约家政服务时,不建议进行长周期、高金额的充值,应提前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明确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退卡。在网购商品前,要先了解商品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同时,要对比同一产品不同时期的价格,不要被个别网店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切莫轻信部分电商的"特价""清仓价",或者只看直播视频、促销图片,被产品的不实宣传所迷惑。一定要货比三家,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收到货物时,应仔细查看商品,核对票据无误后再确认收货。 二、外出聚餐莫忘食品安全 假日期间外出聚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环境卫生、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级、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注重饮食均衡,选择食材新鲜、烹煮到位的食物,避免食用生冷食物,杜绝食用野生动物、“江鲜”等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做到点餐适量,以光盘为荣,以浪费为耻,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养成剩菜打包的好习惯;就餐时,做好疫情防护,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完毕,应主动索取收据或发票等凭证。网购食品时,首先要谨慎选择电商平台,选择具有资质、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平台;其次要谨慎选择店铺,注意查看店铺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再次要注意看其他消费者评价,多关注跨度时间较长的追加评价。最后,要注意与店铺沟通确认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尤其是促销类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无接触”式配送。 三、旅游出行注意个人防护 当前,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消费者旅游出行应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前往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在人员较密集、空气流通性较弱的旅游景点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提前预约好景区门票、住宿等,避免前往人员过于密集的景点;建议降低走亲串友、聚会等活动频次;如需选择跟团旅游、租车服务,要验证信息发布企业的相关资质,尽量选择有品牌、口碑好的企业,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对企业免责条款和押金租金相关条款要重点审查,并保存好相关票据。 四、留存消费票据方便维权 消费者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聊天记录、购物页面、快递单、购物发票等相关购物凭证,方便日后维权、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消费者遇到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食品安全等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网络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应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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