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464217/2020-0046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暖心】警民携手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
| 【暖心】警民携手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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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涞源县公安局民警协助辖区群众成功救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20年1月14日12时许,涞源县公安局金家井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开展巡控工作。途中,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金家井乡某村一村民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野生猫头鹰,请立即前往处置。接指令后巡逻民警迅速行动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猫头鹰趴在村文化活动中心附近地上,右翅蜷缩,不能伸展,无法飞行。见此状况,派出所民警决定协助该村民将猫头鹰先行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救治。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先对猫头鹰进行了简单救护,随即与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取得联系,说明猫头鹰情况后等待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到来。 十几分钟后,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在对该猫头鹰伤情初步处置后,将它带走做进一步救治工作。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该野生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十分珍贵,村民及民警的暖心行动值得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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