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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5464217/2019-0045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涞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09-1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警民协力救护水边受伤苍鹭
涞源:警民协力救护水边受伤苍鹭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9-19
         近日,涞源县公安局民警成功救护一只受伤苍鹭。

201991617时许,涞源县公安局王安镇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开展巡控工作。这时,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拒马河边捡到一只受伤的水鸟,看起来十分稀有,因不知如何处置,特向民警求助。接警后巡逻民警立即赶到报警群众家中。

在群众家中民警看到该水鸟由于腿部受伤无法活动,被群众捡回家后一直趴在地上,十分虚弱。见此状况,为尽快使这只水鸟得到救治,民警先将它带回了派出所,随后立即与县森林公安局取得联系。森林公安民警赶到后,经辨认这只水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并立即对这只苍鹭伤处进行了简单处置,随后安排将它送往市一级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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