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464217/2019-00422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
| 涞源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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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野生“精灵”,维护生态平衡。近日,涞源县公安局民警救护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天鹅。 2019年4月12日22时许,我局东团堡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在某村河道边发现一只疑似野生天鹅的鸟类,看起来已经受伤,十分虚弱。早春的涞源山里十分寒冷,民警见状立刻下车将这只天鹅抱上车取暖。经过观察,这只鸟类应该是野生动物,十分珍贵,且它已受伤,不能自行活动。将其送回所里后民警立刻与涞源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对这只天鹅进行救治。13日,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合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对这只天鹅进行了仔细辨认,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工作人员对天鹅伤情进行处理后,送往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治疗。 当日,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中心为我局东团堡派出所颁发了荣誉证书,以示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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