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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5464217/2019-00409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涞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01-0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公安局查获多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涞源县公安局查获多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1-09

近期,涞源县公安局经工作查获多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有效治理了交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出行氛围。

201812月初,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某路口执勤,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当对某型号小轿车驾驶员兰某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闻到兰某满身酒气,且与兰某交流时其也是语无伦次,随即民警将兰某控制。后经对兰某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犯罪嫌疑人兰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18日嫌疑人陈某酒后驾驶某品牌小型轿车行驶到县城广平大街某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同日,嫌疑人肖某酒后驾驶某型号轻型货车行驶到县城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目前二人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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