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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5464217/2017-00282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涞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06-1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公安局关于取消“公章刻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涞源县公安局关于取消“公章刻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6-15

涞源县公安局

关于取消“公章刻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级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公章刻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并停止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审批部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公章刻制审批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815日公安部发布)第六条第一款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县公安局

取消审批后,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继续保留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企业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后,按照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冀工商【201713号)要求,依托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章刻制信息的网上采集、备案,积极探索公章查询等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对存在的各类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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