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1329/2017-00191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7-05-26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7-05-26
 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

2017523620分左右,张石高速公路301公里处(浮图峪5号隧道石家庄方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截至24日凌晨,经初步调查,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9部车辆受损,事故波及高速桥下43户民房受损。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克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各级领导靠前指挥,抓紧抢救生命,查清事故原因,抓紧疏导交通,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省长许勤要求保定市和相关部门,调集力量,全力灭火,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同时,指派保定市委、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赵克志、许勤等省领导分赴事故现场查看现场救灾情况,了解伤员救助、村民房屋及人员受伤等情况,现场指挥救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5.23事故惨痛教训,确保交通系统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重点企业。主要包括道路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

(二)重点人员。主要包括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特种设备的驾驶员、操作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

(三)重点车辆。主要包括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公交汽车、出租车、校车、接送学生车、工程运输车。

(四)重点路段。主要包括农村、山区和风景区道路以及长大桥隧等重点路段,特别是2014年以来,发生过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 2公里的路段内发生3起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2公里路段内发生10起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

(五)重点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道路客运及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齐人员;是否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是否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是否与行政区域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将监管责任分包落实到具体领导、人员,逐个建立台账,并按包保责任要求开展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记录台账;是否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接驳运输等规定;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严格按许可路线、站点运行;是否存在违规上下旅客、装载货物行为;是否开展途经线路安全性评估;是否规范使用包车客运牌证,严格承包车辆管理;是否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三)人员管理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和聘用制度;是否落实从业驾驶人岗前考核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定期核查驾驶人和车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督促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罚;是否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备案工作,聘用驾驶人程序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聘用驾驶人是否有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四)车辆管理落实情况。检查企业车辆是否按规定检验;否定期抽查车身反光标识、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灭火器、破窗锤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及车辆轮胎磨损状态;是否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建立并落实车辆使用、维护、检测评定、车辆技术档案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是否合理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科学编制车辆维护计划,确保车辆按期正常维护;是否定期组织所属车辆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五)动态监控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了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按规定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并有效执行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控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实时在线全程监控;是否配备专人负责监控车辆动态,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活动;是否按要求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资金和预案,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上报备案;是否按要求配备交通安全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任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是否掌握或定期核查企业所属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情况并进行及时处罚处理。

三、检查方式

各相关单位督促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通报,并组织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检查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要对照检查内容,对道路运输从业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及时整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评估分级,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隐患须逐级上报、挂牌督办,限期治理。

(三)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做到排查、整改、督导、落实的全过程、全覆盖。要将大检查与安全生产其他重点工作,特别是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2612时前报安全生产股。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752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