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措施; 2、综合谋划本单位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要点,做好综合布置、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部署、协调、检查阶段性工作落实; 4、按照“一会一卡、三定一表”等精细化监管措施的要求,组织实施、协调知道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办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5、每月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调研活动,特别是在暑期、汛期、冬季等事故易发时段和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以及党和国家有重大活动等特殊重要时期,要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要部位、重大隐患单位的巡查和监控工作; 6、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做好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工作; 7、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关心、支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8、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修改完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9、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