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1329/2015-0013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5-2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 ||||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5-0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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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运输车辆扬尘管控,抓好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和城乡客运车辆中“黄标车”的淘汰更新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加强辖区内县乡公路保洁及粉尘防治,实现路面整洁干浄湿化。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新顺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齐风雷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利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 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罗 伟 运管站站长 程作鹏 工程管理股股长 魏 民 养护中心主任 赵菊国 路政大队大队长 张林田 出租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伟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对正在进行拆迁及道路施工的工地实行重点管控。明确要求施工方做好扬尘管控工作,并派专人负责监督。土方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确保尘土不扩散到场区以外。此外,在清扫施工现场时,先洒水压尘再进行清扫,避免扬尘污染空气。(责任单位:工程管理股) (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 1、加强列养县乡公路及两侧的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路界内倾倒垃圾,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路域环境。(责任单位:养护中心、路政大队) 2、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对列养县乡道路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责任单位:养护中心) 3、对运输土方、水泥等材料的车辆,责令车主一律采取严密覆盖措施,严防途中撒漏扬尘。2015年底前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站) (三)辖区内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 1、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2、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优化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新增车辆,增加公交车的运营密度,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因交通拥堵造成的尾气污染。(责任单位: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3、加大“黄标车”的淘汰治理力度。对到期未按要求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黄标车,定期公示,予以强制注销道路运输证。对环保检验不达标和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营运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营运手续。(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站、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 1、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拉运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盖苫布、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站) 2、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大处罚力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责任单位:路政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本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履行职能,要不等不靠、主动对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每半月向局大气污染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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