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09678/2015-0019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2-06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教育局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教育局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发布机构: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5-02-06
按照涞源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办秘传【2015】3号和保机9005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长为成员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14年新标准自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1、严格按照2014办公用房新标准的要求对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局长办公室使用面积15.86平方米,符合新标准。二是副局长办公室使用面积21.46平方米,4人办公,人均使用面积5.37平方米,符合新标准。2、认真清理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局机关每间办公室面积20平方米,办公室人员都在3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上限6.67平方米,符合新标准。
今后我局将严格依据2014办公用房新标准,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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