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1329/2015-00143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1-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在全局集中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
| 关于在全局集中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5-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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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局集中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在严纪律、转作风、抓整改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深化整改、提升效能上任务还十分艰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为深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从严管理干部,提升机关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局党委决定,集中四个月时间,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范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整改内容 专项行动以“两整改、三围绕”为主要内容。“两整改”就是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深化整改。“三围绕”就是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的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围绕解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正风肃纪,提升效能,促进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以整风的精神,集中整治以下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局党委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任务责任心不强,不按时完成;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是积极想办法落实,而是找理由推拖;有利的事争着干,没利的事相互推;对本系统本行业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履行职责走过场,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二)规矩意识不强。对于局党委的决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不能摆正自身位置,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听招呼;不讲原则,不按程序、规定办事,阳奉阴违,弄虚作假。 (三)勇于担当不够。拈轻怕重,推三阻四,对待急难险重任务找种种借口、理由回避;不敢触及矛盾,对待问题和困难熟视无睹,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担风险,明哲保身,满足于四平八稳,当“太平官”。 (四)“两个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各支部(总支)主体责任履行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对反腐倡廉的大气候认识不清,思想上不警醒,对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把手中的权利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小官弄权,“吃、拿、卡、要”,甚至“小官巨腐”。 (五)不作为现象严重。精神状态萎靡,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把“干事”和“干净”对立起来,纪律严了,要求高了,也不干事了;心思不在工作上,主动想办法不多,“等、靠、要”思想严重;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实施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不作为现象查处不力。 (六)部门利益至上。不从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利益,该管的不管,该放的不放;简政放权不够,监管责任不落实,以监管为名不放权,以简政为名不管事。 (七)审批服务不规范。违规设置前提条件,增加审批环节,拖延审批、多头审批;应该告知的不一次性告知,应该公开的不公开,服务流程不规范,限时办结制落实不到位。 (八)衙门作风突出。存在特权思想,打官腔、摆架子,居高临下,对群众指手画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漠视群众诉求,服务态度冷硬;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拖拉拉,效率低下。 (九)干部管理不严。机关制度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不敢整治歪风邪气,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包庇纵容,姑息迁就,失职渎职。 (十)工作纪律涣散。对工作纪律没有刚性要求,有要求的执行不力,无人负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视而不见,处理不严;开会无故不到,提前离场,找人代替;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5年1月13日开始至2015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月13日---15日)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深入整改(1月16日---4月14日) 1、查摆问题。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以上十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搞好“回头看”,并结合本单位、本股室、本岗位工作特点,查找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都要列出清单,拿出具体整改措施。 2、公开公示。各单位的权力清单、办理事项流程图、具体办理人员名单、办结时限要求、未按要求办结的责任追究办法等都要利用公开栏公开公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的一系列权力、责任清单,也要公开公示。 3、警示教育。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警示教育要结合具体案例,以身边教育警示他人。局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要与部门全体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 4、查效问责。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成立查效问责组负责指导各单位边查摆、边整改、边问责。各单位依据自身查找的突出问题、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纪律,对本单位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纪律者一律作出处理。对违纪违法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 5、建立机制。局专项行动办公室及各单位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每项责任追究办法都要明确谁来追究、追究谁、追究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6、培树典型。各单位要在整改过程中注意发现和培树好的典型。要积极宣传好典型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聚集正能量。 (三)第三阶段:完善提升(4月15日—4月30日) 1、全面总结。主要看查出了什么问题、如何进行的整改、以后怎么办。 2、建章立制。局专项行动办公室及各单位要在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3、组织检查。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实际成效、走访干部群众和民主测评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原单位反馈。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责令其重新整改,并继续重新整改,并继续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构。局党委成立“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局行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驻点问责、查效问责、督导检查、综合宣传四个组。驻点问责组组长由吕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双喜同志担任,党委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定的单位进行驻点检查;查效问责组组长由王雪娜同志担任,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追究责任、查办案件;督导检查组组长由梁新宇同志担任,人事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督查;综合宣传组组长由罗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慧敏、李智、宁志强、张美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舆论宣传。 (二)驻点问责。驻点工作组采取巡视工作方法开展检查,检查的单位由监察室和党委办提出名单,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批准。驻点工作组采取以下方法开展工作:一是听取驻点单位专项行动情况汇报;二是暗访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三是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四是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五是对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六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七是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驻点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报告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督导检查。以暗访为主,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叫板,责令限期整改。督导检查组要及时反馈督查情况,每周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专报。 (四)查办案件。查效问责组要根据上级交办的案件、行动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规案件。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案件查办要坚持边整改、边惩处、边曝光,每月通报一次。 (五)舆论宣传。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拉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曝光反面典型案例,为开展好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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