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0067468x/2013-00084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县工商局
发文日期: 2013-12-1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工商局查处一起商业贿赂案
涞源县工商局查处一起商业贿赂案
发布机构:县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3-12-18
    近日,涞源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医疗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除给聘请医师工资以外暗中给予回扣的商业贿赂案。
  经查,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当事人聘请了孙某为妇科主治医师,每月坐诊7天工资2000元,除此之外,按开处方药品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予孙某提取回扣。至案发当事人按协议给孙某帐外暗中提取回扣200元,涞源县工商局认定当事人除给聘请医师工资以外暗中给予回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为此,涞源县工商局在调查结束后,对当事人郑某依法作出了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