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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09678/2013-0007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3-11-0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
涞源县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3-11-01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保办发【2013】1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持领导带头,强化正风肃纪,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提高房屋使用率,维护机关的清廉形象。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要求,对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进行重新安置,对办公面积超标准配置的予以清理并腾退,并制定我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三、组织领导

    成立涞源县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段晓霞

副组长: 马志刚

成  员: 王永生  聂宏友  安海龙  李克强  任宝桥        

         康  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志刚(兼),成员:刘国利  刘新民  贾保国  苑根元  张  卓  李俊杰 

邹江腾  武占全  李  巍  王保顺  陈香海  刘志平  高洋  刘晓岚  张新勇  刘忠文  赵春燕

四、实施方法

1、调查摸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要配合办公室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并提出整改报告建议报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

2、落实清理。各股室迅速组织力量,按整改报告建议于9月15日前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彻底清理。

3、整改提高。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对机关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清理工作认真总结,研究制定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办发17号、冀办发36号和保办发13号文件精神。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各项指示要求落实到实处。

2、明确分工,分级负责。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好我单位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严格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机关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整改报告建议,做好腾退工作。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强化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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