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464217/2013-0006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9-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客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 ||||
| 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客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3-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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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客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国庆小长假将至,交通流量将增多,为保障辖区交通安全,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各客运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驾驶人的面对面教育,自觉规范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同时与企业负责管理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加强源头的监督检查和把关,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二、狠抓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严格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合理安排勤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路查路检力度,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开展联合整治,狠抓源头监管。我局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管、安监部门,对客运企业、客站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要求立即停止参与运营,对未参加年检、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立即停运,确保安全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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