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13-00101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8-0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农业局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 ||||
| 涞源县农业局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3-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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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农业局 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有害生物是指影响农作物、农作物繁殖材料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业病、虫、鼠、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突发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人类健康、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造成重大生物灾害的事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分级负责的原则,常备不懈的原则。 突发事件分三级:一级,连片成灾面积 二、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农业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广电局、环保局、卫生局、邮政局、各乡(镇、办)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国家、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启动实施一级、二级、三级事件应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监测、预报、报告、预警和应急准备等日常工作,按时向县指挥部提出县级应当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报请县应急委员会批转实施。 三、监测、报告和预警 建立县、乡、村三级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准确率和覆盖率,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技站和乡村技术员的作用。 四、报告 农业主管部门和预测报网点是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是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及其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的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农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市、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各级突发事件主管部门确认有可能发生突发有害生物事件时,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一、二级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由省应急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市、县应急组织机构响应,三级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经市级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启动市、县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实施方案和应急组织机构,一、二级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开展检疫封锁,紧急防治,救灾灭灾,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三级应急启动后,组织制定应急处理技术规程,并报市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县乡村应急组织机构要针对有害生物灾害种类制定具体处置方案,依照法律法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划定疫区、保护区、在交通要道设置检疫检查站、封锁疫情,对疫区采取科学措施控制疫情,加强保护区的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扑灭。 五、后期评估处理 应急预案启动后,一、二、三级突发事件分别由国家、省、市、县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三级突发事件的评估报告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级突发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乡、村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由县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损失及成绩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应对工作,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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