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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5464217/2013-0003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涞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3-07-1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公安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涞源县公安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3-07-18

涞源县公安局

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涞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突出“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宣传主题,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助推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创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一、大造舆论声势,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局交警大队继续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车站、广场LED屏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广大驾驶人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增强警示效果。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构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积极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时,采取“人性感化”等形式,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拉近警民距离。在路面执法工作中实行温馨提示制度和轻微问题告诫制度,做到宽严有度。对轻微违法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在后的原则;针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坚持严查重处与教育提醒相结合,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为群众答疑问题,多管齐下,教育广大群众文明参与交通行动,摒弃交通陋习。

三、加强法制教育,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行为养成。一是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针对驾驶人在日常驾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法制教育中,要求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杜绝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以掌握交通安全知识、避免交通事故危害为重点,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专用车在道路上进行巡回宣传;在主要路口、城区主要街道、汽车客运站和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横幅。在车管、事故处理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摆放宣传展板挂图,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片。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把文明交通行动的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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