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1329/2013-0002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4-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 ||||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3-0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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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营运驾驶员安全素质,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认真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交通安全政策措施得到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更好落实此次整治行动,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黎勇兼任副组长齐风雷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罗伟、马海英、 张林田、赵菊国、魏民、赵凯、李建军、魏立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负责此项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海英兼任。 四、整治重点 (一)运输企业。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实效。运管、城市公交管理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发动,认真督促企业内部做好整治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成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推动技术升级,坚决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夜间通行山区公路。 (二)营运车辆。一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制度。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对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更新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联合交警部门共同建立旅游包车信息资源库,便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监督。二要切实强化车辆性能检验检测。严格车辆检测检修企业监督管理,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所属车辆的维修制度,严格落实二级维护和例检工作。三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的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必须立即修复,切实发挥GPS系统的实时监控作用,真正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和警告。重点治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卧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出口是否畅通,重点管控车辆是否安装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等。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四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 (三)从业人员。一要严格驾培机构管理。认真审查驾培机构办学条件,确保按培训能力核定招生数量。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严格落实培训大纲,积极推进规范化教学,全面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培训质量,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营运驾驶人实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二要严格从业准入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等作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合法从业资格或从业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不得聘用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驾驶人员日常管理,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意识、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三要组织个体经营者召开安全例会,强调安全运营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四要严格日常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员、押运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员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出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加强与交警部门对重点管控车辆的违法行为信息方面的沟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清退出营运市场。 (四)客运场站。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严禁无关车辆进站、无关人员进入发车区。 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捡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行包安检仪正常使用,安检人员熟悉业务、履职尽则,坚决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杜绝违禁品进站上车上车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 (五)公路运营。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制定落实年度养护维修计划,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加快危桥改造进度,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徒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加强治超站点、队伍和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四要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力度。切实督促县乡政府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不断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要求,动员力量,强化领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5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分析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确保逐一排查、逐项落实、限期整改、不留死角。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正在行动的经验成果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结合,及时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每半月整理报送阶段小结。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务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法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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