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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9827947/2013-00039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走马驿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4-0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013年春季防火工作预案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013年春季防火工作预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走马驿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1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单位企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 5月 31日。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镇里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常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党委班子子成员、派出所所长组成,并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 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要把县政府、镇政府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 深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防火责任书。

(二)加强队伍建设(1)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各村配备3至5名专职护林员,县林业局发放工资。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 24 小时进行看护。(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里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队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防火巡逻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真正做到“见火就抓,严厉查处”。

(三)做好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进入防火期,要及时对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等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油料供应。

(四)值班制度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书记、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要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五)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予以严惩,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望哨,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镇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电话:7844678),不得迟报、 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汇报。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森林防火指挥公室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立即通知镇扑火队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支部书记、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 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要视情况,立即对相临村扑火队下达增援命令。各扑火队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书记、主任带队,在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如有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领导成员在现场,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

4,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5、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二号工具、铁锨、扫帚、斧头等的灭火工具。

6、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调查,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 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人员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48小时, 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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