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69827947/2013-0003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走马驿镇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3-04-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013年春季防火工作预案 | ||||
|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013年春季防火工作预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走马驿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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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各镇直单位、各企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 5月 31日。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镇里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常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党委班子子成员、派出所所长组成,并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 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要把县政府、镇政府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 深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防火责任书。 (二)加强队伍建设。(1)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各村配备3至5名专职护林员,县林业局发放工资。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 24 小时进行看护。(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里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队。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防火巡逻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真正做到“见火就抓,严厉查处”。 (三)做好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进入防火期,要及时对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等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油料供应。 (四)值班制度。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书记、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要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五)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予以严惩,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哨,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镇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电话:7844678),不得迟报、 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汇报。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立即通知镇扑火队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村支部书记、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 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要视情况,立即对相临村扑火队下达增援命令。各村扑火队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书记、主任带队,在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如有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领导成员在现场,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 4,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5、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二号工具、铁锨、扫帚、斧头等的灭火工具。 6、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调查,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 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人员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48小时, 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走马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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