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1329/2013-0002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3-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公交出租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 ||||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公交出租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3-0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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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唱响“涞源崛起、我要奉献”主旋律,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文明涞源创建年”、“善行河北、善美保定”学雷锋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公交出租行业实际,决定在全县公交出租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标兵”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一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文明涞源创建年”活动要求,着力解决公交出租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做文明涞源人、树行业新风、创优质服务标兵,唱响“精思、锐进、创新、争先”新时期涞源精神的主旋律,努力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公交出租行业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的交通新形象。 二、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全面提升公交出租行业优质服务意识,规范公交出租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责任感,创建良好的城市公交、出租车人文环境,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使公交出租行业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文明涞源的城市名片,为建设“中等城市、经济强县、生态涞源”做出应有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整顿和规范公交出租车市场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我县公交出租车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精心治理。一是科学管理。根据客流量大小、城市发展规划,聘请省内有资质专家对城市公交、出租运营进行科学规划论证,实现科学布线,逐步推行GPS车辆动态监控,统一车型,上档升级,满足群众乘车需求。二是严格治理。对出租车不打表、公交车违规行驶、车容车貌不整洁、乱喷广告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违规车辆,打击非法运营黑出租。三是行车安全。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无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与营运;严禁无例行检测和二级维护的车辆参与营运;严禁无配备安全员、安全锤、灭火器的车辆参与营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人员上车;严禁车辆超员、超速行驶。 (二)提升公交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优质文明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从业人员行业服务的主人翁精神。一是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要求从业人员以相关服务规范为标准,自我对照、整改、提高,自觉抵制行业中的不良风气,大兴互助之风、大兴诚信之风、大兴敬业之风,大力弘扬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在严格准入培训、强化岗中教育、实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安全行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考核,注重服务质量、讲究职业风貌,讲道德之理、评是非荣辱、学好人做善事,引导从业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使服务理念变成行为准则。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岗位标兵大比武、安全生产月、 服务展会、回报社会、“三无”考核(无交通违法、无有责投诉、无服务违章)等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流的城市公交出租环境,创建一流的服务水平。四是培树典型。采取企业推荐加日常考核的形式培树一批遵守职业道德、有高度敬业精神的从业人员,树立文明服务标兵,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先进带动后进,实现从业人员对标先进,人人争创优质服务标兵的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 四、评选标准 本次活动设“优质服务标兵车”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两个奖项。评选标准如下: (一) 优质服务标兵车 1、证照齐全合法、性能良好;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窗明车净、秩序优良,服务环境好。 2、从业人员带头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群众口牌好。 3、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监督电话,承诺履行好。 4、诚信服务,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无公众投诉,职业道德好。 (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 1、普及行业规范用语,主动使用文明用语,不讲服务禁语,服务语言好。 2、坚持服务规范着装,整洁干净,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可亲,服务仪表好。 3、技术优良,操作规范,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岗位技术好。 4、爱岗敬业, 团结互助, 自觉维护窗口形象, 社会形象好。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 召开公交、出租企业动员大会,结合本企业营运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在企业内部营造文明创建活动氛围,使全体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认知度和参与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投诉和违规经营典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出租公交客运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客运企业要从社会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能力培训,安全责任教育。大力宣传在营运当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对各运营公司实行档案化管理,运营公司对每部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记录齐全。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制度规范,并不断丰富完善,推动公交出租行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企业推荐和日常检查、考核情况,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优质服务标兵车”20名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30名,并给予奖励挂牌和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黎勇任组长,副局长齐风雷、吕平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理站,由张林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事宜。 (二)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凝聚正能量。进一步统一司乘人员的思想认识,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参与活动,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形成合力。各企业、部门要结合业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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