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55464217/2022-00584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涞源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4-2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公安·打防控】6小时锁定嫌疑人,受害群众被盗物品当日返还!
【涞源公安·打防控】6小时锁定嫌疑人,受害群众被盗物品当日返还!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4-25
         小案快破挽民损,涉案价值不大的案件背后,关联的是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涞源警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利益的侵财“小案”,依托“小案快破”机制,不断提升打处质效,努力实现案件快侦、快破、快挽损。

2022年4月22日9时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陈某报警电话称:自己停放在小区单元门口的山地自行车被盗,希望民警帮助找回。警情发生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辖区泉坊派出所值班民警处置。

该所接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报警群众所在位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据报警群众描述,山地自行车是半月前购买的,价值450元,当日上午其将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口后离开,并未上锁,不久返回骑行时发现车辆不见了,经多方寻找未果,该车辆为某型号蓝白色相间车体的变速车。结合报警群众所述及车辆特征,处警民警围绕现场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查看了相关视频资料,以期获得更多线索。经综合分析,当日上午案件办理有了进展。调查中,民警发现群众停放好自行车后不久一陌生男子走到车辆附近,观察周围情况后该男子将自行车盗走逃离现场。

为将盗窃嫌疑人抓获,及时为群众找回被盗车辆,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围绕该男子展开工作。经巡线追踪、细致研判,当日15时许民警在城区某商店附近发现嫌疑男子踪迹,且被盗车辆也停在商店门口。随即,办案民警上前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被盗车辆也被一并追回。经询问,该男子为杨某,其如实供述了当日在发现山地自行车后,为方便自己出行遂临时起意将车盗走的违法事实。当日,杨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6小时锁定嫌疑人,案件快速侦破,赃物当日追回返还受害人,办案民警在通知陈某领取自行车时,她十分激动,为民警的高效工作连连点赞。

警方提示

1、车主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停放车辆时要及时上锁,在其他公共场所停放车辆时要选择管理规范的停车场,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不要在电动车、摩托车的坐垫内、行李箱等处存放贵重物品。

2、广大群众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这样既让盗车贼失去销赃市场,又可使您远离销赃之嫌。车辆一旦被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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