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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0067468x/2013-00019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县工商局
发文日期: 2013-03-12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工商局开展生鲜肉专项整治行动
涞源县工商局开展生鲜肉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机构:县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3-03-12
     日前,涞源县工商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生鲜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销售私屠乱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生鲜肉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开展对集贸市场、农村集市、超市、生鲜肉销售门店及肉品摊点生猪上市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摸清经营底数,建立专门登记台账。对生鲜肉经营单位或个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检查生猪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并要求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对没有《营业执照》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的一律取缔。二是辖区监管责任人每日对上市销售的生猪肉按照“两证”、“两章”进行严格查验,并做好巡查记录(“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禽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即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章)。对没有“两证”、“两章”,来源不明的生猪肉立即进行查处,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销售。三是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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