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464217/2022-00574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2022-02-0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遗失财物,民警一小时内助其寻回 | ||||
| 【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遗失财物,民警一小时内助其寻回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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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民警们的热心服务,帮助我找到遗失的手机,解了燃眉之急。”2月8日下午,群众张先生手持一面上述“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来到泉坊派出所,亲手赠送给助其找回财物的民警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2月8日13时许,张先生乘坐出租车出行,在到达目的地后他下车离开,几分钟后当需要使用手机时才发现不知何时手机遗失了,手机内有很多重要资料,如果找不回来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这可急坏了张先生,不知如何是好的他想到赶紧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泉坊派出所民警处置。该所民警立即前往张先生所在小区,经与其了解得知:当日张先生乘坐出租车出行,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但他并不确定是什么时间遗失的。 为尽快找到张先生的财物,民警决定先从他乘坐的出租车开始查找。结合张先生自述出行路线,民警随即展开走访并查看了沿途相关视频资料,半小时左右便获悉了张先生所乘出租车信息。随后民警与出租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得到出租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经沟通,出租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联系到该驾驶员,该车驾驶员也正在设法联系手机失主。得知手机下落,民警将这个消息告知了张先生并安慰他手机已找到不要着急。当日14时许,在民警协调下张先生遗失的手机重新回到他手中,看着失而复得的手机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民警提示:大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让手机、钱包、背包等贵重物品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避免因匆忙不慎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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