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464217/2021-0055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2021-11-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公安·打防控】现实版“摸金校尉”落网记 | ||||
| 【涞源公安·打防控】现实版“摸金校尉”落网记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1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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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预谋、趁夜幕掩护 四人结伙、图不义之财 上演了现实版“摸金校尉定位分金”的闹剧 等来的必是身陷囹圄,人财两空 近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刑警中队民警成功抓获四名盗掘古墓葬的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1年9月29日,城区中队民警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家族祖坟被盗掘,祖坟内的随葬物品被盗走。警情发生后,该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取证工作。经对现场初步勘查发现,王某家族墓葬位于我县某乡一处山地,四周人迹罕至,现场留有嫌疑人挖掘深坑、翻动土层及人员活动痕迹,还发现了附近留有车辆碾压后的车辙。结合案发现场及走访情况,民警判断盗掘古墓葬的应为一团伙,嫌疑人探明墓葬具体位置后实施盗掘,得手后驾驶交通工具迅速逃离。 为将这个盗墓团伙一网打尽,办案民警进一步加大走访力度,同时扩大排查范围以期获得更多案件侦破线索。10月上旬,在民警大量前期工作基础上,经对嫌疑人作案工具等相关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很快便锁定了王某某、李某某、贾某某、白某某四名可疑人员。围绕四名嫌疑人,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进行证据搜集,最终获取了王某某等四人实施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证据。 10月26日,抓捕时机成熟,办案民警兵分多路、果断出击,四名嫌疑人先后落网。目前,四人已被涞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续办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微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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