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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810230/2012-00014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白石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7-2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白石山镇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白石山镇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发布机构:涞源县白石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23

                 白石山镇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2012721,我镇遭遇了罕见特大暴雨,导致我镇农田被淹、电力通讯中断、护村护地坝多处被冲垮、房屋财产损失严重、道路中断、水管被冲毁,20个村均不同程度受灾。灾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发扬执行力亮剑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即开展抗洪救灾,灾后自救。目前,受灾群众情绪稳定,灾区秩序良好。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各村、镇直各部门、镇村干部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意识。所有人员切实负起了责任,各级组织积极发挥了应起的作用。

二、镇党委、政府及时调集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发放到受灾老百姓手中。镇干部抽调到各村,帮助村内安置灾民。在宽敞的高地上搭帐篷,建立避险场所,把低洼处居民全部进行转移。

三、镇干部24小时在岗,村干部24小时坐班,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四、各村干部对年老体弱者包户到人,随时准备有危险情况转移,并组织青少年建立应急小分队,搞好夜间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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