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75195453—3/2012-00012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2-03-27 文  号: 01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关于对优秀长城保护员进行表彰的决定
关于对优秀长城保护员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机构: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2-03-27

涞源县旅游文物局

关于对优秀长城保护员进行表彰的

决    定

10月28日我局召开长城保护员总结表彰会议,会上给28名长城保护员每人追加了200元的手机费,同时选拔出5名优秀保护员,每人予以500元的物质奖励,副县长杨辉同志出席了表彰会并讲话。

涞源县明代长城自乌龙沟乡大庄村苦壮石入境,至南马庄乡狼牙口村香炉石出境,纵横乌龙沟乡、东团堡乡、王安镇、烟煤洞乡、杨家庄镇、南屯乡、银坊镇、白石山镇、走马驿镇、水堡镇、南马庄乡41个行政村。为加强对我县长城的保护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强化日常监管,灵通信息,及时制止、打击损毁、破坏长城的行为,防患于未然,确保长城安全,自2002年以来,我县在长城沿线设立长城保护员制度,聘请有责任感和热心文物保护的同志担任长城保护员,目前有28名同志在岗。多年来,大家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不辞辛苦,翻山越岭,认真履行职责,深入长城一线,积极向我局报告情况,制止了多起危害长城安全的行为,为我县长城保护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表彰会上,政府副县长杨辉、旅游文物局局长刘春阳分别作了讲话,希望每名保护员都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针,提高文化遗产意识,认真履行好长城保护员的各项职责,确保长城安全。今后,大家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心,积极巡查,报道情况,发扬成绩,再接再励。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