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5195453—3/2016-00105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发文日期: | 2016-02-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白石山景区管委会召开“涞易涞旅游区征名工作会议” | ||||
| 白石山景区管委会召开“涞易涞旅游区征名工作会议”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6-0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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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日,白石山景区管委会召开“涞易涞旅游区征名工作会议”,会议由管委会副主任王海生主持,管委会主任、旅游局长靳二楞、白石山旅游公司、宣传部、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摄协、老干部局、文广新局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此次活动,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涞易涞旅游区”名称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及海外征集 三、征集时间 2016年2月1日0:00至2016年2月25日24:00。 四、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参评作品要高度概括“涞易涞旅游区”特征,赋予鲜明的象征意义,具有引导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旅游的感染力。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突出反映区域旅游特色。 (2)创意新颖。富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 (3)语言精练。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便于国内外传播,字数在10字以内。 (4)附文字说明及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5)应征作品须为原创,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6)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应征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五、评选方式 河北省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一个“涞易涞旅游区”名称。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10000元(1名) 二等奖:2000元(2名) 三等奖:1000元(3名) 入围奖: 200元(10名)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上述奖金为税前金额。 七、应征作品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涞易涞旅游区”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河北省旅游局所有。河北省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八、投稿方式 1、网页投稿:登录河北新闻网(www.hebnews.cn)或网络搜索“涞易涞旅游区名称征集活动”进入专题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2、微信投稿: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涞易涞旅游区名称征集活动”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3、电话投稿:0311—67562484、67563644 创作参考 野三坡: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白石山:国家地质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全国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清西陵:世界文化遗产、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狼牙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易水湖:省级水利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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