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1329/2014-00121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2014-04-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 ||||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4-0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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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预防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保安委办传[201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的实际,交通运输局决定从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为重点,切实强化“红线”意识,集中整治,务求实效。 二、总体目标 各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的培训教育。要以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为建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黎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齐风雷同志任副组长,罗伟、马海英、王晓林、周月军、张利同志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传真):7328340)。运管站、民爆运输公司要成立相应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使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四、具体措施 (一)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从 运输管理站要督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经营行为的管理,预防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有效办法加强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安全。一旦发生因企业管理不善或车辆技术状况等原因而导致运输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 (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从 从事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要组织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装卸、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培训。 (三)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从 运输管理站要督促运输企业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和标志牌,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以确保运输安全。 (四)提高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现场处置能力 运输管理站要依照管理职责,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运输管理站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 运输管理站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深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逐个企业、逐台车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文字记录,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三)加强信息沟通 运输管理站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及时向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以便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55日前报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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