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84X6/2013-00021 | 主题分类: | 计划生育 | 发布机构: |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7-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政府副县长杨文彪同志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 ||||
| 政府副县长杨文彪同志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 ||||
| 发布机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3-0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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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结成绩,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各项任务目标。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12年度,全县共出生3017人,人口出生率11.10‰,符合政策生育率90.62 %,人口自然增长率6.74‰,出生人口性别比107.21,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确保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二是奖励扶助政策得到全面兑现。共发放各种奖励扶助资金265.38万元。应受奖励人员覆盖率达到了100%。奖励资金落实率100%。三是优先优惠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两项工作惠及计生家庭成员9383人,补贴资金达到了50.87万元。四是优质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县共对62061人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投资60多万元建成了国家二级生物实验室,为全县507对待孕夫妇实施了免费健康体检。军民共建“一通三”工程,为98名无工作军人家属开展了免费服务。五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卫生、药监、公安、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两非”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性别比控制在了正常范围。六是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严格了再生育审批管理,再生育审批准确率达到了100%;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工作要求,共立案155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62.95万元;上庄乡、南屯乡被市人口计生委命名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七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信息库的管理和应用,继续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八是基层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小组长工资由60元提高到了100元。县委、县政府为计生系统配备的55名复转军人,经过艰苦磨砺,都能较好的胜任本职工作,计生专职队伍的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九是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大群团组织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二、正视问题,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计生工作中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松懈麻痹思想。特别是近两年,随着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舆论、专家学者对计生国策还要不要坚持下去,众说芸芸,在一些干部群众的思想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有的乡镇和部门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我们的计生干部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不愿管计生,不愿抓计生的思想,工作力度减弱,消极厌战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计生工作的开展。二是乡镇计生分管领导不稳定,工作分工调整过于频繁。对计生工作业务不熟悉,阶段性工作牵扯精力大,人口计生工作上投入明显不足。三是畏难情绪严重。对计生工作不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而是缩手缩脚,有的包村干部不进村,不入户,坐等办公,对于村里工作不熟悉,底码不清,漏报漏管问题严重。四是基础工作不到位。月访视、季服务、民心工程、统计求实、人员信息等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消极应对,侥幸应对,这些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计生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任务,扎实做好2013年度人口计生工作 2013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4%以上,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6%以上,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范围。完成以上任务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主要的工作。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第一,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责任意识。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年底县委、县政府将依据责任书向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帐,向市委市政府报账。同时,各乡镇也要与各村签订责任状,以保证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第二,要认真清查处理违法生育问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从7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所属范围内的违法生育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清理登记情况,一把手签字后上报,以备查验。 第三,要扎实开展月访视、季服务工作。保证上站率,每季的上站率要达到95%以上;要落实节育措施。育龄妇女当年有生育行为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到80%以上;要落实好月访视工作,村级计生办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要达到每个月对新婚持证的育龄妇女访视一遍,通过访视,清楚掌握每个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 第四,要切实加强“双无创建”和后进转化工作,取得“双无创建”先进单位的烟煤洞乡要重点在稳固创建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其他乡镇要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至少再有一个乡达到创建标准。后进转化要重点放在夯实基层工作上,要保证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后进转化率全年要达到90%以上。 第五,要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和业务,严格兑现奖惩。二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三要落实待遇。村级小组长的工作已由人均月60元提高到人均月100元,同时,各乡镇条件允许的话也要增加对村计生办主任的待遇,以保证他们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二) 深化计生惠民,全面推进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 一是要严格抓好《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的落实,9月地前要确保100%落实位。 二是做好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工作。重点是要落实好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定额补贴政策。 三是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实施意见》和《关爱计生家庭关爱计生老人的若干规定》积极完善各种优先优惠政策。重点对高考加分、医药费减免、帮扶济困、新民居改造、务工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予以全方位优先优惠,逐步健全完善我县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 (三)完善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制。使符合条件的常住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的权利,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和婚育观念。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新型婚育文化氛围,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五)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严格再生育审批。三是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纽带作用,落实“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各项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抓好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工作。五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四在县”工作要求,严禁违规征费,坚决杜绝征费不走程序、打白条或不使用正规票据、坐收坐支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人口计生局要对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家庭子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违法生育的要及时立案调查,对于管理松懈造成人口失控的部门要坚决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成为当前我国突出的一个人口问题,从上到下高度关注。一要加大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宣传,营造综合治理的氛围。二要管好有性别鉴定能力的医疗单位,严格超声仪器的使用。三要加大治理力度,县药监、卫生、计生等单位要不定期对“两非”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全年查出的“两非”案件不少于3起。 (七)强化优生优育,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要宣传引导,提高育龄群众对孕前检查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二要组织动员,保证上站率达到80%以上。三是要严格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影响了全县整体成绩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切实发挥计生协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优势。计生协会是执行党的计生惠民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发挥其“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实现群众工作与行政管理的有序衔接和良性互动,全面拓展和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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