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12-0003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
| 发文日期: | 2012-04-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1年工作总结 | ||||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1年工作总结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2-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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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在省、市环保局的关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涞源县环保局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作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改善环境质量出发,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治理固废物、水、大气、噪声污染为重点,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环人民境利益为宗旨,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控新增污染源,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了全县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学习氛围浓厚 涞源县环保局始终本着工作、学习两不误的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并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除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有关培训外,还经常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专业人员授课,同时定内容、定目标组织自学,对所有执法人员实行考试、考核与绩效挂勾。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极大提高了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认真履行职责 认真遵守和模范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创造性地开展环保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 (一)、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我局始终加大对县城及工业集中区水环境监察监管力度,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同时严查跑冒滴漏现象,确保了水质的达标率。二是我局始终加大对两河(拒马河、唐河)水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力度,由主管局长亲自带队,监察大队负责总督察,各监察中队负责日常监察,采取错时执法,交叉巡查的形式,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利益和县域环境安全,确保了两河水质的达标。 (二)、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深入开展“蓝天行动”,严把锅炉使用关口,严查冒黑烟现象,杜绝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森林防火责任状》,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同时采取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查处秸秆焚烧现象,真正做到了“见烟就查,见火就抓”。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县城大气环境质量。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出色完成 按照市定目标积极谋划,编制了主要污染物“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了本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圆满完成本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 (四)、环境生态建设出色完成 一是按要求完成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任务。根据《关于加快“环境优美城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保市生态办【2011】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已于2011年5月19日下发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涞源县加快“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49号文),按照通知要求,涞源县环保局于6月初委托“河北大学”编制了走马驿镇优美小城镇规划,规划编制工作已于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于2011年9月2日通过了省、市专家评审,走马驿镇优美小城镇规划已经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县政府批准于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批准实施<涞源县走马驿镇环境规划>的通知》。二是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环境优美城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保市生态办【2011】1号文件要求,要求涞源县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后经县政府与市局沟通,将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更换为创建一个省级文明生态村。涞源县环保局将城区办联合关村作为创建单位,目前已完成创建任务。 (五)、年度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矿山采选和重金属行业的环保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对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涞源县环保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中队队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辖区内的所有金属尤其是重金属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保障全县生产企业《排污许可证》办证率。三是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热情接待媒体来访,全年未出现媒体负面报道。四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所有案件,全年未出现越级访案件。五是积极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借“六·五”环境日之机,在县城主要街道共悬挂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设立咨询台2个,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全面提高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2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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