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810337/2012-00005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县地税局
发文日期: 2012-03-22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地方税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涞源县地方税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县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2-03-22

201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的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我局实际,以“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税企共促地方经济发展”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局办公室为直接负责单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并由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开信息初审员,各股室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负责部门公开信息上报工作。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规范。规定每月20日前,各基层部门要将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汇编整理,及时上报办公室,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拓宽渠道、突出重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

我局将纳税人和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最想了解的、最有疑惑的问题,特别是省市地税局做出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部署及我局的工作动态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并依托纳税服务,拓宽渠道,认真开展。

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要求各部门缩短在信息形成到公开的时间;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答复,由县局办公室向申请人答复。二是信息公开两级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首先由办公室维护员先进行梳理,交部门负责人初审,经初审无误后,涉及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方面的再交征管科进行复审,涉及行政方面的交县局办公室复审,经过两级审核无误的信息由县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发布,适时更新发布。三是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作为“宣传大本营”,通过电子滚动屏、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纳税人疑惑的问题,各税种申报缴纳的时限、流程等进行公开,以备纳税人不上公开网也能了解相关税收信息。

三、严格落实,认真梳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对我局机构概况、各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税法条文的公告公示、政务工作动态进行公开。截至2011年底,我局共公开文件及信息45条,既做到了公开信息的公正透明性,又确保了单位信息的安全保密。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与做法,查找不足,继续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整理单位信息,及时对掌握的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方便公众查询。二是拓宽渠道,全方位的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比如:通过街道滚动屏、公开承诺、报刊新闻等等渠道。

 

 

                                 

 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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