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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000809694R/2012-00003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涞源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2-03-22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涞源县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涞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03-22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保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惠及范围及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双拥扰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民政工作运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圆满完成了市对县的两项考核目标
    一是农村五保“手拉手”助困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完成情况。在农村五保“手拉手”助困工作上,我局对全县1288名农村五保老人中因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且因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特殊疾病等原因不愿或不宜入住敬老院的老人采取“手拉手”结对助困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院户挂钩”的集中供养模式,由民政局与聘用护理人员和帮扶对象签订供养协议,按每人每月120元护理费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按季度拨付。目前,共有820名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对象被纳入到“手拉手”助困行动中来,占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的70%,年发放护理费109.27万元,完成了市核县目标任务。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中,制定出台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把县中医院、王安镇卫生院确定为首批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开通了“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并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悬挂了涞源县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流程图,设置了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窗口,进一步方便了困难群众住院治疗。
    二是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年初,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顺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保定市养老服务体系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精神,我们在去年完成涞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的基础上,今年,顺利完成了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12月4日,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喜迁新居,涞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二、职能业务部门工作运行情况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管理机制。今年,按照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重新进行了申报核查,突出抓好评议、公示、审批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一评议三公示的建档制度,全年新增城镇低保603户,982人,城镇低保人口累计达到3556户,6842人,年发放低保金1424.92万元;新增农村低保279户,289人,农村低保人口累计达到7079户,7868人,年发放低保金670.27万元。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的政治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体系。积极落实五保供养配套政策,健全完善了农村五保管理制度。今年为全县1280名五保户交纳了1.2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发放五保资金378.3万元;完成了投资1042万元,建筑面积6511平方米,容纳390张床位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改善了我县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集中供养的居住、生活环境,进一步推动了五保养老服务能力与水平。三是防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切实增强救灾工作的时效性,我们严格执行汛期和灾害性天气过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圆满完成了查灾、核灾、报灾和灾民救助工作。今年对我县发生重大洪涝灾害的塔崖驿乡、水堡镇、白石山镇、城区办等村、镇现场查核灾13次,准确掌握了灾情和灾民生活困难底数,及时下拨救灾款76万元,救助灾民1850人次。同时,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供应能力,与恒隆超市和享利粮油店签订了救灾物资储备合同,进一步提高了救灾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四是拓宽了城乡医疗救助平台。今年在中医院、王安镇卫生院开通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缩短救助时限,方便了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全年累计救助城镇医疗对象60户168人,发放救助资金11.5万元;救助农村医疗对象200户586人,发放救助资金23.11万元。
    (二)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丰富创新双拥工作
2011年我局加大科技拥军力度,不断丰富创新双拥内容,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在优抚工作中,以维护优抚对象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解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工作力度,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在救灾救济方面给予大力倾斜,发放“解三难”资金20万元,救灾救济款32万元,帮扶优抚对象修缮房屋21间,发放救灾衣被1000多件,为1-6级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支出医疗补助资金60多万元。二是建立完善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库。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贴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冀民[2011]76号),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对全县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的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认真普查、登录、上报,建立了个人资料信息基础数据。通过普查,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老年生活补贴的农村籍退伍义务兵867人,为他们下一步享受待遇打下了基础。三是加强城镇退役士兵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我县2010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13人,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71人,城镇退役士兵37人,三期以上复员士官5人,应纳入城镇安置范围的共计42人。为促进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与安置,在县职业中学开办了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培训班,共培训学员89人次。安置城镇退役士兵57人,其中转业士官9名。四是认真做好军休干部的房改工作。军休干部房改工作经过认真仔细地核查、核实,我县有2名军休干部纳入了军休房改范围,现已将房改工作需要的信息录入到《军休干部住房管理系统》,对计算出每个人员应享受的住房补贴、补助资金,经老干部本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同意,已签字上报市军休房改办。五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不断创新双拥内容。为巩固双拥成果,促进拥政爱民与拥军优属工作的协调发展,元旦、春节为驻县部队送去了价值近10万元的慰问品。同时,加大科技拥军力度,创新拥军工作内容,在县职教中学为驻县部队官兵开设了计算机、林果、烹饪等专业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380人次。六是认真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散葬烈士墓的集中管理与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对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实地查勘、数据收集与录入。
    (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 “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促提高”, 积极倡导“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行业精神。一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强化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提升办事人员的个人素质,规范婚姻登记的档案管理,实现了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时保管,确保了档案信息齐全。截止12月份,办理结婚登记2389对,离婚登记575对,因结婚证遗失补领结婚登记423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初见成效。为着力破解农村社会养老难题,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按照河北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场会精神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们及时召开了由18个乡、镇、办事处的乡(镇)长及相关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会,下发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以互助幸福院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工程”建设。目前,全县已经建成86家农村互助幸福院,共有养老床位964张,入住老人729人,在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285个行政村中,互助幸福院覆盖面达到30%,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三是扎实开展老龄工作,落实优惠政策。随着社会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生活、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为更好的保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加强资金投入,制定了各项优惠政策。今年我们为75周岁以上9447名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13.364万元,为全县9名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1600元;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658个。四是积极推进殡仪馆的迁建工作。占地28.9亩,预算投资780万元的殡仪馆迁建项目列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实事。为积极配合我县滨湖新区建设,加快推进该项目的施工进程,对殡仪馆迁建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明确了专人负责,积极争取资金、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施工手续。年内现已完成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地堪等项工作,为明年施工建设奠定了基础。五是加强对流浪乞讨的救助。今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8人,发放救助资金2.5万元。
    (四)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监督指导村委会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对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一是为确保明年我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教材,对全县285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对进行了培训。二是圆满完成了第四届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开通了“12349”老年服务热线,到目前共安装老年服务座机500部,其中我局为30户重点优抚对象免费提供了老年服务座机,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搭建了良好的网络服务平台。三是完成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对全县在册的21个社会团体,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五)福利彩票销售额稳步提升
截止12月份,我县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863万元,即开型彩票295万元,共计2158万元,实现了稳中有升,继续保持了市先进位次。同时积极开展福彩助学活动,捐助福彩公益金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2名。
    (六)加强县界联检,认真开展地名普查
    一是按照保定市地名办关于做好勘界联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冀晋线(涞源—灵丘段)、涞源与顺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时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 》,组织18个乡镇办事外及相关县直单位召开了动员部署及普查培训会,下发普查登记表17000份。
    (七)强作风,抓行风,树形象
      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狠抓行风建设,扎实开展“亲民爱民”、“亲商重商”活动。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困难群众诉求件办理实效和反馈答复质量,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树立了民政部门“高效、勤政、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是狠抓行风建设。在为民服务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将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在为民解困中,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队伍建设中,内肃作风,外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今年的全县行风评议中,我局排名第二。     
三是扎实开展“亲民爱民”、“亲商重商”活动。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社区、农村、优抚对象、特困群众家中开展调研和帮扶活动,为保民生、促和谐、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和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中创新力度不够。三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党性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的服务。
    三、明年工作安排及要点
2012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努力实现社会救助惠及范围及标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会事务等各项民政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惠及范围及保障救助标准。规范医疗救助管理,落实好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加快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入住率和管理水平。
    二是救灾救济工作
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加强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能力,做到查灾迅速,核灾准确,报灾及时,确保有效救助。加强临时性救济、救助的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保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义务兵生活补贴及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好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宽安置渠道,改进安置方式,保证退役士兵的稳定就业,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推动涞源县烈士陵园的迁建工作,加强对散葬烈士墓的集中管理。
    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监督指导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
    五是区划地名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继续加强地名数字化建设,补充完善地名数据库基础信息和区划地名网站建设,做好省界联检工作。
    六是专项社会事务
    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达标成果,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支持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继续落实好农村7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生活补贴;加快殡仪馆迁建进度,积极谋划涞源县公墓建设项目,力争完成该项目的占地、审批等前期筹备工作;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是自身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丰富载体,深化活动内容,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努力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大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开展经常性、多元化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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