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000809694R/2018-00093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17-12-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 ||||
| 涞源县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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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惠民事项,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等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一、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精准兜底脱贫工作:1、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从2017年1月我县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平均补差水平原则上不低于175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元/月·人,平均补差水平原则上不低于3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4380元/年·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50元/月·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费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的15%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费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的10%确定。2、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家庭,开展清查工作。采取了入户和手工比对相结合的方法,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镇低保2208户4268人,共清退城镇低保对象650户1213人,新增16户32人;农村低保14005户18580人,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600户1888人,新增40户62人;城乡特困人员1635户1654人,共清退城乡特困人员160户160人,新增53户53人;城乡特困人员需护理人数778人,其中失能199人,半失能579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1、证书发放到位。在3月底前已将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特困人员供养证发放到位,切实加强证书管理,新纳入的要即时发给证书,退出的即时收回并核销。2、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和范围。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3、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出台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涞政办【2017】9号。一是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县乡两级各部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二是经办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明确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流程,建立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县乡两级成立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 (三)临时救助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努力提升救急难能力,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手续和程序,健全主动发救和“一门受理,协同办法”工作机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到目前为止,临时救助520人,发放救助金208.57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31号)及《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冀人社发【2016】47号)的通知要求,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7年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比例60%),资助全县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比例100%)。经审核及测算2017年1至11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计2356人,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阶段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76.58万元,已严格按照政策救助到位。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8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7万元。患重特大疾病的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截止目前我县共医疗救助377人,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4.55万元。 二、加强救灾应急工作,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一是开展因灾、特困家庭冬春救助工作。今年我县遭受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面临一定困难。已制定我县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方案,规范救助程序,有效的开展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二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以村为主体,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县、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县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为落实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根据涞源县政府应急办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12日我们围绕“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的主题,为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的知识与技巧,把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一)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医疗保障待遇。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全年为1一6级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86万元;为1901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补助资金820万元。 (二)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2017年春节、八一县委、县政府领导分组对驻县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了12万多元的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驻县部队广大官兵,真情奉献第二故乡,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驻地脱贫致富,献计献策,出人出车,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各项政策待遇。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军队退役士兵,落实相关政策待遇人数为236人,落实各类保险、工资、生活费共计146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军队退役人员的基本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一)社会事务方面的工作。一是孤儿救助方面。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17号)等文件规定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截止9月份共为散居孤儿102人、机构养育孤儿20人发放生活费88.7万元。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入户调查、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5元;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截止目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8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06人,共发放资金280.44万元 。 三是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救助站软、硬件设施配备,投入资金9万元对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平房6间进行改建,设立了救助管理站,添置了办公设施和必需的生活用品。 对流浪乞讨人员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余人,救助资金2.5万元。四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出台《关于建立涞源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涞政办【2017】6号),建立了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285个行政村明确村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印发《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工作手册》300册。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及时录入全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对无监护人的签订监护责任书,确保留守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二)认真做好老龄工作。一是老年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了全县老年人口信息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43581人,为各项老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得到有效的提升。三是扎实推进“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监测调查”。按照《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监测调查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四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我局将5月26日定为集中宣传日,组织各养老机构围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息诱惑,维护金融稳定”以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五是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2017年,我县发放高龄津贴123.168万元。其中,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共计8909人,106.908万元;80周岁以上城镇低保、农村五保以及特困老人共211人,12.66万元;百岁以上老年人共10人,3.6万元。六是开展“敬老月”活动。为了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局按照市老龄委统一安排保护署,开展了以“关爱老年人 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敬老月”系列活动。 (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按照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三轮行政区域办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保民[2013]59号)要求,2017年9月完成了县界涞涞线(涞源—涞水段)。二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根据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2014]1号的通知要求,已顺利通过省专家验收组的验收,后续档案整理、成果汇总、成果转化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地名词典编纂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标准地名词典编纂会议精神,为更好地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完成了涞源县地名词典目录、释文的编纂工作,并已上报至省地名词典编委会。 (五)推动福利彩票工作。截止至今共计销售福利彩票25238万元,即开票销售177万元。 五、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是基层政权建设。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拟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1个村,有6个村完成了试点工作。为做好扶贫易地搬迁工作,确保村民入住后得到更好的服务管理,拟定了“涞源县两个安置区社区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推进社区建设。目前有六个社区居委会,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有12个床位。在烟墩山设立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了基础设施。三是民间组织建设。今年对登记的22社会团体、19个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工作,对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年检的进行了查处。对社会组织进行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跟换证书工作,按照市局年初要求的每个县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组织,新培育了1个农村专业组织,完成了年初任务。今年新成立社会组织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
2017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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