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1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3-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谋划 | ||||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谋划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0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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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为中心),抓好“三项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物治理工程),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设施运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六项工作”(污染减排工作、水质监测工作、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国控企业的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环境信访工作),达到“六个工作目标”(完成市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确保“两河”出县断面水质和县城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确保全县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三项治理工程”。一是水污染治理工程。加大对全县所有涉水企业的环境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日常监察,及时消除各类污染隐患,规范事故池建设和排污口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奥宇、新昌发电、神邦球团厂等几家重点企业的监管,派驻驻厂员实行全天候监控。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设施治理力度,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三是固废物治理工程。加大对采选企业的固废物治理力度,实施集中倾倒,设施贮存,重点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无环评手续的矿山选矿企业严格要求补办,进一步提升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三)采取“四项有力措施”。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原则加强项目审批工作,对重点景区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国省干道两侧、主要河道两侧以及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选企业,有手续的不再换发排污许可证,没手续的限期拆除,并在此范围内不再审批新的项目。二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三是严格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对所有涉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实行常态化监管,严格查处污染防治设施违规运行和擅自停运现象;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的职能作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四)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狠抓污染减排工作。认真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细化各项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强化重点污染减排企业的监管,按时限完成各项减排目标。二是定期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对两河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地下水每季度监测一次,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涉水企业的常规监测工作;三是空气质量监测工作。设专人负责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和数据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公布县城空气质量状况。四是强化国控企业的监管工作。设立国控企业监察中队,加强对国控企业的环境监管,实行驻厂员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无缝隙监管;五是认真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网格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做到无缝管理、时刻管控、零事故发生。六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地接受群众投诉制度,公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坚持“有访必应,有应必果”承诺,及时妥善处理好每起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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