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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3063076983344X6/2015-0011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03-2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谋划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谋划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03-24
今年以来,在省、市环保局的关怀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承担市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4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5%、5%、1%,全年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19.92吨、氨氮1.98吨、二氧化硫261.2945吨,均按进度完成减排任务,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县没有氮氧化物减排项目,所以不能完成此项减排目标。同时,我县没有涉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较少,本年度减排的3家养殖企业养殖量有限不能全部完成氨氮的减排任务,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我县将通过采取控制重点行业企业的产品产量、全县燃煤量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量等有效措施来冲减各项减排任务。
二、承担县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完成奥宇钢铁公司和新昌发电两家国控企业脱硫设施安装和改造,并达到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神邦球团厂计划2014年底完成设施安装;对县城163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排查整治,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52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同时严把锅炉使用关,冒黑烟现象明显减少;同时,认真履行县大气办的工作职责。共制定印发各类文件20余个,会同市大气督导组督导检查300余人次,组织召开协调会4次,上报工作简报18期,工作汇报15次;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我局参与编制了《涞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年以来,我局监督奥宇钢铁和新昌发电2家国控企业参与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9次。三是网格化管理机制稳步实施对一级网格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和完善,制定“一企一册”,对65家手续完备的企业制做了污染源监管公示牌。同时,对所辖企业细化责任,分包到人,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对二、三级网格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二级网格长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三级网格长为村支部书记或村委(社区)会主任,按照要求履行本区片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做到无缝管理、时刻管控、零事故发生;四是加快空气质量PM2.5自动化监测系统安装工作,于2014年6月底完成安装,7月1日与省厅联网并正常传输监测数据;五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分别对奥宇、新昌发电等重点企业派驻了驻厂员,实行24小时无缝隙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六是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每月定期对两河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加大监察频次,确保两河不受污染。
三、全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对两河流域内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和监察频次,同时加大对“两河”出县断面水质的监测工作,每月监测一次,与市局同步监测,有效确保了“两河”水质的清澈,各项数据表明我县“两河”出县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化学需氧量浓度均控制在每升15毫克以下,氨氮浓度控制在0.5毫克以下;二是通过数据显示2014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由于自动化监测装置出现故障停机43天,数据不能显示)。三是通过实施有效监管全县工业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四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3个,执行率均达到100%;五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污染企业治理工作,治理任务均按时限完成,奥宇钢铁和新昌发电两家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脱硫设施,基本达到稳定运行。六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案件32起,全部妥善处理,办结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七是圆满完成APEC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环境压力仍然很大,环境监察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个别环境违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固废物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多,矿山企业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治理难度大,与之伴随的环境污染隐患依然存在三是受市场行情的影响,大部分企业投入环境治理资金明显减少,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四是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还未达到标准化要求,还需进一步推进和加强。五是环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15年工作谋划
(一)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三项治理工程”。一是水污染治理工程。加大对全县所有涉水企业的环境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日常监察,及时消除各类污染隐患,规范事故池建设和排污口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奥宇、新昌发电、神邦球团厂等几家重点企业的监管,派驻驻厂员实行全天候监控。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设施治理力度,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三是固废物治理工程。加大对采选企业的固废物治理力度实施集中倾倒,设施贮存,重点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无环评手续的矿山选矿企业严格要求补办,进一步提升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三)采取“四项有力措施”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原则加强项目审批工作,对重点景区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国省干道两侧、主要河道两侧以及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选企业,有手续的不再换发排污许可证,没手续的限期拆除,并在此范围内不再审批新的项目。二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三是严格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对所有涉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实行常态化监管,严格查处污染防治设施违规运行和擅自停运现象;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的职能作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四)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狠抓污染减排工作。认真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细化各项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强化重点污染减排企业的监管,按时限完成各项减排目标。二是定期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对两河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地下水每季度监测一次,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涉水企业的常规监测工作;三是空气质量监测工作。设专人负责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和数据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公布县城空气质量状况。四是强化国控企业的监管工作。设立国控企业监察中队,加强对国控企业的环境监管,实行驻厂员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无缝隙监管;五是认真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网格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做到无缝管理、时刻管控、零事故发生。六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地接受群众投诉制度,公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坚持“有访必应,有应必果”承诺,及时妥善处理好每起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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