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5546564x/2024-00076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涞源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2-2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涞源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涞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2-27
         2023年涞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执行力建设,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素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等相关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光耀同志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业务股室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共计7次;二是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积极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工作。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莅临指导。三是抓好纪律转作风。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了全体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与驻派纪检组开展涞源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组织事业编制人员认真开展违规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和经商办企业情况清理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涞源县司法局“党员干部作风粗暴、耍官威、搞特权”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涞源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涞源县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深化纠正“四风”。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体系

1.建立并落实年度述法报告机制。一是制定印发了《涞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方案》,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相关要求,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1、2月份组织全县包括17个乡镇共3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47个部门共4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实现述法全覆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王安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报告。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保定市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达标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县委依法治县办迅速做出反应,3月29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达标行动工作推进会,印发《涞源县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达标行动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完成时限二是6月1日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五次会议,听取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及王安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选取群众关切的法治领域开展专项督察,5月31日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调研督导组先后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四是积极完善建章立制。目前,县各直部门、各乡镇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守法、内部管理全部建章立制完毕,完成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确保规范化建设有制度可依。县本级建章立制达到69项,各部门平均30项。五是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资料,目前档案资料已整理完毕,于9月底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督察,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组对我县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认可,10月初省委依法治省办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交叉互查工作中,我县因工作突出,入围参评。

3.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并印发《中共涞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实施。积极参与申报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高质量、严规格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书面材料核查工作目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已将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书面材料核查结果反馈,我县得分1045(满分1200),达到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省级全市排名由去年的全市倒数第三提升至全市第七名。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29日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县高度重视,4月20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朱江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建机构,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县公安、交通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架构和工作专班,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定方案,制定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别制定并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5方面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化整治举措,确保责任压实、效果抓实。月调度,每月底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统筹调度力度,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督导方案》安排,5月31日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调研督导组先后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和档案、与工作人员交流询问、现场走访查看等方式,重点查看了两个单位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宣传发布、问题线索台账及整改情况,并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与部门领导进行了交流,要求及时整改。

5.抓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考核,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和法律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了法律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23家执法单位的60名未通过执法证年检的执法人员下发了暂扣行政执法证件通知书,明确暂扣期间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摸清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为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奠定了基础。

6.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依法行政办起草制发《涞源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建执法检查组,对全县42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督导检查。为将督导检查走深走实,力避形式主义,检查组直奔主题,不再单纯听取汇报,而视不同单位不同情况,对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等情况,采取案卷查阅、实地检查、随同现场执法验证。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全县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限时整改,收到预期效果。

7.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开展7个专项行动,实现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质量、行政执法水平、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等明显提升,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以七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正确、及时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持续强化工作举措,清单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全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8.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印发《涞源县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采取线上的方式对全县持证、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本次考试涉及45个行政部门,共计900人参加考试。对此次考试反映出的问题,专门印发文件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单位和执法人员提高认识。通过培训考试进一步检验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成效,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9.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为推进我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10月24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通过学习,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责任分工。二是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范围。三是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程序及审查程序;四是要依法处理违法或不当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对审查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重大行政处罚,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理。对于《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的贯彻落实,对各单位进行了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原原本本的学。二是依法办事,认认真真的做。三是明确责任,实实在在的备。后续我各单位贯彻落实《办法》及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

10.对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调整。为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行证明目录之外无证明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代县依法行政办印发《关于调整涞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对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进行了梳理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进行了扩容,切实实现目录之外无证明

11.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建设。贯彻执行《保定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目前为止共收到17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依法受理15件,依法不予受理2件,受理案件中依法维持5件,依法撤销5件,确认违法1件,正在审理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应诉机制,增强应诉能力,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积极成效。积极实行诉调对接,力争把行政争议和一般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共代表县政府参加诉讼8起,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涞源提供法制保障。

12.严格制度落实,我办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在审查工作上严格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对县政府重大事项、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查,目前,共进行合法性审查29起,保证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深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用法治护航群众生活。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实现全科服务和引导服务标准化。坚持“做常”“做实”“做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立足“三好一满意”目标(平台搭建好、作用发挥好、社会效益好,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提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法治浸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工作内容上“五位一体”,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信访工作、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捆”在一起做,围绕群众需求以及村(社区)民主自治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提供精准、主题式、套餐式法律服务。工作方式上“线下线上多元化”,线下我局继续依托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合适位置设立法律顾问“六公开”(公开姓名、执业机构、联系方式、驻点时间、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公示栏以及法律服务信箱,及时收集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和法律服务需求。线上,依托乡镇的村镇管理群,实现法律服务“掌上问”,确保在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律师能第一时间在线为群众支招、出主意,必要时提供电话服务沟通,真正发挥负责尽职的法律“导医台”作用,避免群众多跑路、走“冤枉路”。

2.推进政府法律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新路径,搭建服务和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政府决策方面防控法律风险,行政复议、应诉方面认真履职,推进争议矛盾化解。一是防控法律风险,强化法治保障,当好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员”。  二是协助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当好行政争议化解的“协调员”。 三是参与开展培训讲评,当好推进依法行政的“辅导员”。

3.坚持服务民生,加大数字化法律服务力度。法律服务方面,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偏远乡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方面,有计划地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司法鉴定指引等服务。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布鉴定机构名册、地址、电话、申请司法鉴定所需相关材料、程序等,方便广大农民。公证工作方面,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

4.探索创新联合式工作模式。深化律师调解工作、“鉴调一体”工作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编制、公告工作,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确保司法鉴定质量、公信力和采信率。创新拓展公正业务,引导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涉外等领域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

5.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围绕 “3·8”国际劳动妇女、“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反电信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0余次,法律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5万余份。

6.发挥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总抓手,按照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按照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县11个省级民治法治示范村严格开展了复核工作。通过开展复核工作,扎实推进示范创建质量提升,切实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档升级,促使其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全面部署扩面提质工作、加强督促指导抓落实。为更好的开展扩面提质工程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股室,具体落实各项任务工作,7月,徐光耀召开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中期部署会,进一步推进落实省市县民生工程关于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2023年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至10月底已经开展10次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主要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基本法律为主和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等专项宣传活动相结合,包括对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分主题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了法律援助基本内容,为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增加了具体内容。

3.是增加服务新举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律师值班,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方面,有热线电话5369009、有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从线上为群众排忧解难。针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或情形免于经济审查;健全服务承诺制度,服务事项公示上墙,在大厅服务窗口明显位置张贴文明用语、业务办理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权益、接受群众监督;开通军人军属的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办理法律援助业务。

                                                                                       涞源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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