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69827760/2013-00013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3-04-03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涞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国家、省、市、县与我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以我局名义发布或则我局作为组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1、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行政处罚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监督电话等。2、规则、计划、决策:根据工作安排,发布我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等事项;3、便民服务:我局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等;4、工作动态: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5、行政许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行政许可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监督电话等;6、行政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行政强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监督电话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 其他 。主要包括: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和在我局查阅两种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地址:涞源县大光明)查阅,公开时间为工作日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为:03127314118,电子邮箱为:(laiyuananjianju@163.com)我局还将采用其它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其指引的有关机构查阅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涞源县大光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7314118       真:0312-7314118

电子邮箱:laiyuananjianju@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12-7314118,传真:0312-7314118     电子邮箱:laiyuananjianju@163.com,邮政编码:074300,地址:涞源县大光明,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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