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10337/2013-0004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地税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3-2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 ||||
| 涞源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 ||||
| 发布机构:县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3-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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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顺利开展 一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为直接负责单位,形成纵横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我局专门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并由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开信息初审员,规定每月25日前报给办公室工作人员,最后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整理上报,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加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握重点,促进公开透明 我局将纳税人和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最想了解的、最有疑惑的问题,特别是省市地税局做出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部署及我局的工作动态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并依托纳税服务,拓宽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把握重点,认真开展。 一是信息公开两级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首先由办公室维护员先进行梳理,交部门负责人初审,经初审无误后,涉及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方面的再交征管科进行复审,涉及行政方面的交局办公室复审,经过两级审核无误的信息由县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发布,适时更新发布。二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要求各部门缩短在信息形成到公开的时间;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答复,由局办公室向申请人答复。2012年我局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三是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借助税法宣传活动等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作为“宣传大本营”,采取电子滚动屏、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纳税人疑惑的问题,各税种申报缴纳的时限、流程等进行公开,以备纳税人不上公开网也能了解相关税收信息。 三、结合实际,提高公开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对我局机构概况、各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税法条文的公告公示、政务工作动态进行公开。2012年我局被采纳公开文件及信息33条,在全县排名第一,既做到了公开信息的公正透明性,又确保了单位信息的安全保密。 201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学习兄弟单位好的经验与做法,查找不足,深入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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