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13-0004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3-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 | ||||
| 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3-0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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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 (提请2012年7月1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梁志军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与会代表: 首先向各位领导听取我局对《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听取我局执法情况的汇报是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将对各位领导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加强整改。从而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就我局《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县域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两河”(唐河、拒马河)出县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0天以上;违法排污现象明显减少,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稳步提升,环境信访案件数量显著下降,群众环境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全县选矿企业现状。全县现有选矿企业440家,基本拆除企业遗址22家。其中浮选企业126家(主要产品为钼、铁精粉企业17家,铅锌、铁精粉企业59家,铜、铁精粉企业42家,金精粉、铁精粉企业7家,硫、铁精粉企业1家),铁磁选企业210家,铁渣厂4家,铁碾子企业62家,金碾子企业38家;其中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71家,排污许可证过期未换发的61家,有环评未验收的企业63家,已验收的8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237家。共有尾矿库450座,其中山谷型尾矿库195座,平堆型尾矿库255座。 (三)项目审批办理情况。2009年以来,经我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6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200个,其中生产性建设项目共计22个,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共计258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5个。编制完成环境优美小城镇的专项规划4个,完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的创建工作1个,完成创建省级生态村1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7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家。 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河北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生态治理、强化管理为切入点,以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创建生态宜居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近年来我局始终强化《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借“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普法日之机,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近两年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0余条。二是利用媒体报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连续两年在保定日报涞源专刊大幅刊登环保法的重要条款和条例,让更多人和企业法人了解环保法律法规。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工作。每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四是邀请市宣教处和县法制科领导给全局执法人员授课,结合执法案例和法律条款的运用进行培训,同时组织人员赴天津、石家庄、承德、迁西、怀来、涿州等地参观学习和培训,汲取各地的执法新经验和新做法,几年来共输出培训160余人次,有效掌握了排污费核算、执法程序和执法技能,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二)项目审批工作更加严格规范。我局始终坚持“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四个原则,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评价级别、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六个不批”, 即:位于敏感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不批;配套处理设施(水、气、热)不完善的项目不批;总量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批;选址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不批;原有违规项目未整改到位的改扩建项目不批;有搬迁要求未制定搬迁方案(风险措施、公众参与)的项目不批,确保严把环保准入关,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准入,建设项目得到很好把控。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入园进区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严格区分建设项目的类别,细致审查报批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在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后,我局严格把关,严格准入。2009年以来,经我局局党委研究决定,先后否决了不符合总体规划的涞源县绿洋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泥晾晒处置项目和3个化工类生产项目,切实起到了调控经济朝着科学、健康方向发展的操手作用,从而保障了我县环境质量的良性循环。 二是严格程序,办事效率稳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严格审查,优质办理,兑现承诺时间,从而使服务质量快速提升。2011年畜禽养殖、餐饮等项目增多,为给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企业提供准确的技术依据,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该类项目环评等级划分不明确的问题,我局积极向市环保局进行请示,并提交了有关问题的函,并得到了市局的复函,从而及时解决了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办事人员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格时限,项目服务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环评手续办理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局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立等可取”的办理原则, 2010年对雨润集团投资建设的“涞源县纯发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项目”、“大白石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先出具审批意见,后补办环评手续; 2012年根据《涞源县县委、涞源县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北奥威集团矿业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采取跟踪式服务,安排专人协助奥威集团矿业项目办理各项环保审批手续,积极做好办理环保手续前期资料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上级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2011年以来共完成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4个。 (三)各项减排指标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减排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共完成减排量:化学需氧量1323.26618吨,氨氮8.82吨,二氧化硫2785.3125吨,氮氧化物225.4吨。年度减排目标均按期完成。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定目标制定了减排计划,将减排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减排项目。2012年的减排任务是四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比2011年分别降低:化学需氧量1.9%、41.15989吨;氨氮3.0%、6.7737吨;二氧化硫3.0%、154.5921吨;氮氧化物1.5%、18.67635吨。半年来,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是通过涞源县金猪旺绿色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实施项目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81吨、氨氮3.15吨,涞源县福利养殖社通过项目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32.4吨、氨氮1.26吨;气污染物减排项目是涞源奥宇钢铁有限公司的脱硫项目预计9月底投入运营,可完成二氧化硫削减目标;氮氧化物没有减排项目支撑。同时,加强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管理,保障涞源新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涞源县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备有效运行,确保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传输有效数据,使其充分发挥减排效益,督促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项目的工程进度。 (四)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近两年来,我局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案卷审核制度,做到了审核人层层把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实行会审会制度,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才能做出处罚决定,从而避免了一言堂执法,执法程序的规范也使执法案卷得到规范,在保定市环保系统案卷评查中我局执法案卷受到市法规处的一致肯定,在今年市、县纪检委案卷联合检查中也受到一致好评,几年来共办理执法案卷540份,均未出现执法错案。 (五)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和执法效率进一步增强。针对以前执法车辆不足,监察执法难度大和执法效率低的问题。我们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善执法装备。2009年以来,我局争取上级资金近百万元(环保部支持监察标准化专项资金61万元,市环保局支持20万元)补充监察执法装备,先后购置环境监察车13辆,摄像机3部,照相机26部,微机27台,GPS定位仪4台,同时配备了执法服装,树立了执法形象,基本满足了当前环境监察的需要。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加大执法力度。由原来的7个监察中队增加到现在的10个监察中队,强化对“两河”流域企业的监管。同时,还增设了环境档案管理中心和排污申报核算中心,实现了动态和静态的双重管理,对440家企业的环保手续、生产设备和规模、治污设施落实和运行、存在污染隐患等情况建立了详细的基本信息表和数据库。对所有企业地理坐标进行了GPS定位打点勾图,根据GPS卫星定位点录入计算机,利用地形软件计算企业环境占地面积。对所有企业的周边环境、生产设施、厂容厂貌、占用林地、侵占河道等现状进行了现场拍摄和录像,每个企业在建立文字信息档案的同时,根据录制企业的影像资料,制作企业动态档案,包括数码照片一套,数码摄像机拍摄DVD片一套。对调查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建立详细企业档案,档案分为:审批手续档案、环境收费档案、环境执法档案、企业动态档案四个类别。对今后环境治理,环境执法将提供一份重要依据,乃至对全县发展规划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此项举措在全省为首创。 (六)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满足全县环境监测需要,我们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自2008年9月份以来,我局积极跑动,争取省财政支持资金60万元用于购置监测设备,与此同时我局在2010年投入55万元在我局五楼安装了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系统,并与市局联网,形成了日报、月报、年报制度,通过监测数据表明我县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6天;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向国家环保部争取监测站标准化专项资金104万元,截至目前,我局环境监测仪器已由原来的16台套增加到现在的56台套,监测项目由原来的32项增加到现在的157项,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部要求的县级站标准化建设标准。二是工作职能明显增强,目前可以独立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两河断面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以及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等工作,为环境管理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三是服务性监测更加完善,为企业环评现状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排污许可证监测提供了及时、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为服务经济发展、环保目标、环境监管、领导决策和环境质量的提升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在2011年度全市环境监测大比武中,我县监测站荣获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环保局的表彰和奖励。 (七)重金属污染治理初见成效。近两年来,我局连续向县政府写出了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防治的工作报告,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发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清查整治的实施方案》和《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两个文件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重金属专项整治和污染防治工作,对所有无手续的重金属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协调电力部门实施高压断电,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予以了关停,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完成整治企业21家。 (八)防汛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在县防汛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并立即制发了《涞源县环境保护局防汛应急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我与分管副局长和监察中队队长签订了防汛责任状,分管副局长和监察中队队长又分别与所辖企业签订了防汛责任状,形成谁分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使防汛应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九)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以“三自”“六不”为载体,深入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工作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运行机制,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切实把省委提出的“三自、六不”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要做到思想作风“正”、业务素质“精”、服务发展“优”、执法监管“严”、解决环境投诉“快”。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从源头抓好腐败问题的滋生,严格实行工作餐制度,严禁吃拿卡要行为,严格执行环保部提出的“六项禁令”,定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党建工作。我们把党建工作当做重要抓住手,在二楼专门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将入党程序及各项制度张贴上墙,同时在大厅及楼道显著位置将十个严禁和党务公开内容予以公开,按程序、按步骤抓好党建工作,努力打造出一支廉政执法队伍。 近年来,通过以上这些努力,我局先后荣获河北省环保系统2008-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2010年河北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保定市2010年度重点河流水质改善、“8+13”污染减排先进单位,2011年度被评为保定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保定市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三、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近年来,我县虽然在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是水环境压力仍然很大,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矿山企业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矿山选矿企业开工生产也未争取环保部门意见,造成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固废物污染治理难度大,与之伴随的环境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三是环境监察、监测测能力建设还未达到标准化要求,还需进一步推进和加强。 四是环保执法队伍素质和监察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环境执法人员编制未按要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标准,环境监察人员未纳入财政供养,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四、下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减排措施,提升监管水平,深挖减排潜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继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两河”水质和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三是重点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无环评手续的矿山选矿企业严格要求补办,进一步提升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四是提升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力争年底实现两个标准化; 五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环境质量的到不断改善; 六是严格环评审批制度,严把准入关口,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 总之,我们将以此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县域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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