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54039518/2022-00687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26
 2021年,在市政府、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上级文件要求,涞源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筹推进政府微博、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围绕各分管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质量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政务公开工作所作的“政务公开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是让人民群众知情、监督行政行为的需要,务必高度重视,做到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成为体现人民至上的载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批示精神,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重大决策信息、权责清单、政策解读,各类规划信息市场管理信息财政信息涉疫相关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全年共向保定市政府网站主动提供县域信息140余条,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在涞源县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0余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利用涞源政府微博、涞源微讯推送政务信息960余条,图片300余幅,其中共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政策解读信息100余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些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丰富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具备了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力。2021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并在第一时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合理答复。

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发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涞政办〔202198),对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完善修改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在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和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并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版面进行了优化,同时,按照《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对照《省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内容审核、保证及时更新,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定期开展读网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1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切实加大公开力度。1、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制定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2、抓好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3、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加大对热点关注、政策解读栏目的公开力度;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提高公开水平。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4、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召开协调会的形式,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专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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