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0067468x/2012-00009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发布机构: | 县工商局 |
| 发文日期: | 2012-03-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 ||||
|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县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2-0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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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开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 整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保定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工商局(2012)第62号通知,结合工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清理整顿违规违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为重点,严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为手段,达到市场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与目标 此次专项整顿,要突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黑工厂、黑作坊;突出查处取缔非法劳务市场(黑中介);突出查处超范围经营的劳务市场。要充分利用登记注册、企业年检、市场巡查等手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通过整顿,达到从事职业中介的工商业户持照、亮照率100%,无照率为零;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函告制度,函告率达到100%;坚持行政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对清理整顿行动中发现涉案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安排与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广泛宣传阶段(3月15日--3月19日)。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对开展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明确责任,制定方案。 (二)集中清理阶段(3月20日—5月10日)。 各基层分局要利用3—5 天时间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摸底排查。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要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责任函告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排查;要利用相对集中的时间,集中人员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尤其对前置手续不全,无照的经营黑工厂、黑作坊和黑中介等违法活动,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中共涞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增强执行力 全员下基层”活动方案》的安排,协助各分局搞好这次专项整顿工作。 各基层分局要做好统计上报和情况反馈工作,每周三下午五点前要将本周工作情况上报企业监督管理科,重要问题、重要情况每日上报。同时,对整顿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以表格(见表1)形式5月4日前上报企业监督管理科,由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汇总上报市局。 (三)总结成果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对清理整顿开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分析原因、完善措施、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使其在机制上保障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反弹。并于5月19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表2)上报企业监督管理科,由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汇总上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无照经营行为的复杂性和危害性,认真把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于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要坚持程序、果断处理、举一反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发挥职能,狠抓落实。同时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这项涉及地方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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