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6638546/2017-00085 | 主题分类: | 扶贫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扶贫开发局 |
| 发文日期: | 2017-11-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7期) | ||||
| 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7期)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扶贫开发局 发布日期:2017-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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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专题会议纪要 2017第7期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会议地点:政府三楼会议室 议 题: 1、评审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 2、46个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筹措及收益分配 3、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排 参会县领导:梁永强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 源 政府副县长 参会人员:刘树军 张 龙 魏 强 薛奋强 梁 毅 李林荃 孙 轶 邹俊超 靳二楞 白 旭 高岩林 马淑香 高 勇 栾印书 崔智慧 李新元 田纪周 史成立 孙希忠 高 翔 连 浩 邸银喜 李彦平 耿若飞 徐月明(安正公司) 仝 强(城投公司) 会议内容: 会议对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进行评审;研究解决2016年度4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筹措和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排。 会议议定: 一、原则上通过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重点对《涞源县“十三五”脱贫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各单位11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扶贫办汇总,反馈至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整,然后由政府印发。 二、会议决定46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资金筹措及收益分配为:1、2016年我县申报的4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因原融资渠道在财政部下达87号文后存在融资困难,为了扩大贫困户收益面,增加贫困村收益,变更为全部由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出资建设,收益全部归项目村所有。 2、基于该项目英能公司已完成招投标及项目建设,英能公司由承建单位改为代建单位,会议议定代建费为19万元,由县财政安排列支。3、项目建设完工后,英能公司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将项目资产移交46个项目村,并办理相关手续,产权归项目村所有。4、46个项目村取得产权后,通过所在乡镇向县扶贫办申报项目资金,同时英能公司提供项目立项、招投标手续、相关合同、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扶贫办根据英能公司提供资料按合同、审计报告一次性或分批次按程序进行拨付。5、46个项目村委托县扶贫办对项目后期运维进行招投标,由中标企业负责项目后期维护和代办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三、截止2017年11月20日,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6635.6万元,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会议确定安排项目为:1、扶贫保险基金2000万元;2、扶贫风险基金1300万元;3、危房改造资金524万元;4、46个村级扶贫电站建设资金2811.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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