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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06638546/2017-00085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涞源县扶贫开发局
发文日期: 2017-11-26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7期)
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7期)
发布机构:涞源县扶贫开发局   发布日期:2017-11-26
涞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专题会议纪要
 
 
2017第7期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会议地点:政府三楼会议室
议    题:
1、评审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
2、46个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筹措及收益分配
3、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排
参会县领导:梁永强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  源   政府副县长
参会人员:刘树军  张  龙   魏  强  薛奋强  梁  毅     李林荃   孙  轶   邹俊超   靳二楞  白  旭  高岩林 马淑香   高  勇   栾印书   崔智慧  李新元  田纪周  史成立   孙希忠   高  翔   连  浩  邸银喜  李彦平  耿若飞   
徐月明(安正公司)   仝  强(城投公司)
会议内容:
会议对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进行评审;研究解决2016年度4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筹措和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排。
会议议定:
、原则上通过涞源县“十三五”相关扶贫规划,重点对《涞源县“十三五”脱贫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各单位11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扶贫办汇总,反馈至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整,然后由政府印发。
       二、会议决定46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资金筹措及收益分配为:1、2016年我县申报的4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因原融资渠道在财政部下达87号文后存在融资困难,为了扩大贫困户收益面,增加贫困村收益,变更为全部由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出资建设,收益全部归项目村所有。 2、基于该项目英能公司已完成招投标及项目建设,英能公司由承建单位改为代建单位,会议议定代建费为19万元,由县财政安排列支。3、项目建设完工后,英能公司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将项目资产移交46个项目村,并办理相关手续,产权归项目村所有。4、46个项目村取得产权后,通过所在乡镇向县扶贫办申报项目资金,同时英能公司提供项目立项、招投标手续、相关合同、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扶贫办根据英能公司提供资料按合同、审计报告一次性或分批次按程序进行拨付。5、46个项目村委托县扶贫办对项目后期运维进行招投标,由中标企业负责项目后期维护和代办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截止2017年11月20日,第三批到县涉农整合资金6635.6万元,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会议确定安排项目为:1、扶贫保险基金2000万元;2、扶贫风险基金1300万元;3、危房改造资金524万元;4、46个村级扶贫电站建设资金281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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