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59045934/2016-0003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16-01-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 ||||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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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保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的抽检监测计划,完善国本级、国抽转地方、省本级、市本级、县本级5级抽检体系,实施分级抽检,明确刚性工作指标,强化抽检信息发布。我县负责完成省抽、市抽任务中除高风险等级外其他类别食品的抽样工作并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后处理,同时,协助市局做好食品抽检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决定,在完成上级安排的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地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强对本地高风险、较高风险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新型销售业态食品等的抽检监测。 据此调整和制定了:1、食品安全常规监督抽检分计划。我局进行详细分解形成食品常规抽检月度计划,涉及获证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城区、乡镇、农村及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样数量、食品种类、风险等级等内容;2、食用农产品抽检分计划。食用农产品抽检是总局规定的刚性任务目标和年终考核指标。抽样及检验等费用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自行遴选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检食用农产品的检验项目自定。我局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每周抽检,每月至少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抽检25个批次,生产企业生产产品6个批次,流通预包装食品50个批次,全年共计划抽检321个批次。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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